危险能源种类?
危险能源的种类?
所谓的危险能源,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再危险的能源,只要按规章程序操作,就会使发生危险的概率降低甚至为0;即使再安全的能源,如果不加强严防严管,也会使不安全因素增大,成为安全隐患。
我认为相对操作规章复杂,比较不容易操控的危险能源有:①、核能;我国在核能利用技术方面,已步入世界先进行列,尤其是核电,放射医检医疗,放射金属检测探伤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②、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气等石化燃料类,都具有一定的危险系数;③、电,也属于危险;③工业或医用酒精等,都属于危险能源等等。
1、 化学品类:毒害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2、 辐射类:放射源、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装置等;
3、 生物类:动物、植物、微生物(传染病病原体类等)等危害个体或群体生存的生物因子;
4、特种设备类: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5、电气类:高电压或高电流、高速运动、高温作业、高空作业等非常态、静态、稳态装置或作业;
6、土木工程类: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矿山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等;
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它的各种形式大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地来自于太阳或地球内部深处所产生的热能(潮汐能例外)。包括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和海洋能以及由可再生能源衍生出来的生物燃料和氢所产生的能量。
也可以说,新能源包括各种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相对于传统能源,新能源普遍具有污染少、储量大的特点,对于解决当今世界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特别是化石能源)枯竭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由于很多新能源分布均匀,对于解决由能源引发的战争也有着重要意义。
危险源的分类方式众多,不同的划分标准,分类情况也会有所区别。一般,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安全科学理论角度)来划分,危险源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1.第一类危险源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于是,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
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
2.第二类危险源
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生事故。但是,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故障),则将发生事故。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物的故障
物的故障是指机械设备、装置、元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从安全功能的角度,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物的故障。物的故障可能是固有的,由于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也可能由于维修、使用不当,或磨损、腐蚀、老化等原因造成的。
(2)人的失误
人的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被要求的标准,即没有完成规定功能的现象。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属于人的失误。人的失误会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系统故障,使屏蔽破坏或失效,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3)环境因素
人和物存在的环境,即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会促使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发生。
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此外,危险源的分类还有:机械类、电气类、辐射类、物质类、火灾与爆炸类;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和生理性、行为性、其他等各种各样的分类。当然,分类的不同,也就决定了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方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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