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税怎么算?
二手车交易税不仅与当前的二手车交易税率有关,还与二手车辆评估价格有关,一般为二手车辆评估价格乘以税率。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
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二手车交易税是由旧机动车交易管理中心开出的,按照二手车辆评估价格的1.48%征收二手车交易税,但是全国各地方城市的二手车交易税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所以每个地方的二手车交易税不一定是车辆评估价格的1.48%,不过,通常都不会超过国家规定的1.48%。也就是说,它的计算公式一般为二手车交易税=二手车辆评估价格*1.48%(税率)。
公司出售二手车需要交什么税?
首先不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增加税种登记手续;其次,属于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列入固定资产的旧机动车,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如果是属于销售使用过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的旧机动车,应按如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销售价(或评估价格)/(1+3%)*3%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购进时该固定资产不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资产范围,纳税人购进时当然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但销售时由于政策变化,该固定资产属于可抵扣的资产范围。
(1)增值税转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生产型增值税下,购进固定资产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其购进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2)2013年8月1日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企业在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上述资产也未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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